手机文学的艺术诉求与文化缺失

July 3rd, 2009

  文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嫁接传播媒介的文化产物。从口传文学、纸制文学、广播文学、影视文学,到时下的网络文学、手机文学,文学的传播途径悄然发生着变化,并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作为异军突起的手机文学,其创作方式之便捷、传播速度之快、受众覆盖面之大、商业前景之广,足以令其它文学传播媒介刮目相看。手机文学在手机通讯运营商追求商业利益的驱动之下,表现出创作专业化、传播技术化、运作产业化的趋向,尤其在何立伟、刘齐、周晓枫等知名作家成为国内首批签约手机文学创作者后,推动了整个文学界对手机文学的关注。

    应该说,手机文学还只是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自身也有一个不断发育、成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用积极健康的内容充实手机文化的传播平台,引导和提倡高品质、高格调的手机文学创作。因而,手机文学的艺术诉求和文化缺失,就成了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艺术张力的内在需求

    手机文学首先是手机短信,它必然要受到信息容量的限制。一般来说,一条短信的内容被限定在70个字(包括标点)以内,这就要求手机文学具备内容精短、富于艺术张力的特点。可以说,既要求内容短小,又要求表情达意,这本身就体现了一种文学内在的不平衡性。同时,也对手机文学的创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采用连载的办法来化解这个矛盾,不失为一种良策。千夫长创作的手机小说《城外》,有4200字之多,还有台湾手机作家黄玄的短信小说《距离》,也有1008个字,都是运用连载的方法。不可否认,这两部手机小说都创下了较高的短信发送量,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一部小说来说,4200字、1008个字只能属于短篇小说、微型小说之列。按每次70字的内容发送量,也有几十次之多,发送的次数再多下去,势必会影响到读者的接受兴趣。因此,即使是连载形式的手机文学,也还必须在“短”字上下功夫,必须寻求艺术表达的内在张力。

    手机文学的创作要精心选择艺术视角,不能有“云山雾水”之感,而要有“寸铁杀人”之功。手机文学的艺术视角最忌寻常化、模式化,循规蹈距的创作思路,是难以适应这种文学机制的。显然,手机文学是不可能展开整体化、全方位的勾画,只能通过一个绝佳的视点、巧妙的角度运用“惜墨如金”的笔法、令人惊叹的笔调直指心灵的敏感处。手机文学的语言必须精彩,具有视觉爆发力。这就如同演话剧一般,要求每句话都有挠到痒处或刺到痛处的艺术效果。语言的精彩体现在形式上,往往是讲究音韵协调、句式齐整之美,凸现优美凝练的视觉表层效果,戏谑、悖论、反讽、隐喻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也增强了艺术表达的内在张力,使得精短的语言如同利刃一般瞬时间穿透读者的心灵空间,刺激读者的心理空白。换言之,也就是把手机语言的承载功能与形式功能发挥到极致,从而使语言能暂时摆脱密密麻麻的符号“魔咒”,产生视觉愉悦和心理冲击波。

    其实,手机文学的艺术张力,既体现在“变化的文本”自身体制与功能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平衡之中,也体现在受众的原初心理与阅读期待的心理之间冲突达成的平衡之中。这二者的张力结构之间又形成了互为引发、互为促进的互动效果。也正是在这种双重的艺术张力的影响下,才满足了市场经济语境之下渐趋浮躁的阅读需求。

[1] [2] [3]  下一页






#If you have any other info about this subject , Please add it free.#
昵称:
邮箱:
电话:

您的留言:


如果您有关于 手机文学的艺术诉求与文化缺失 方面的产品或者看法,敬请在此发布.